西安管理营销专修学院:
你院《关于变更西安管理营销专修学院举办者的请示》(西管专院字〔2015〕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审查研究,同意西安管理营销专修学院举办者由陕西嘉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张洁。
请新举办者切实履行举办者应尽责任和义务,加大办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落实学院法人财产权,为学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对学院章程有关内容作出调整,并按照法律及章程规定权限与程序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活动;学校存续期间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
此复。
陕西省教育厅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