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远程教育西安管理营销学习中心关于评选2021年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学习中心各毕业班班主任、毕业班学生: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实施办法(试行)》西交继〔2018〕47号文件及《关于评选2021年度西安交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学习中心2021年远程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已正式启动,凡2021年毕业的我中心应届毕业生均在评选范围内。本次活动旨在通过表彰优秀毕业生,来宣传优秀毕业生的求学经历和先进事迹;通过推荐一批优秀学子,展示我中心办学成果及良好形象,同时也为学生树立学习榜样;介绍优秀毕业生的学习经验与心路历程,帮助广大学生共同成长进步。
请各班班主任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宣传和推荐工作,填写《优秀毕业生信息汇总表》和《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并上报具体学习经历与个人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可靠。详细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西安交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1809入学批次、1903入学批次取得学籍并于2021年1月、2021年7月按期毕业的在册学生;
(二)各班评选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年度应届毕业人数5%。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
(二)学习目的明确,刻苦钻研,学风正派,有一定的创新意识,能够学以致用;
(三)具有较强的利用多媒体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学习,学习刻苦努力;
(四)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积极参加学生活动,积极参加学院及学习中心组织的活动,并有良好表现;
(五)必须是2021年度按期毕业并获得毕业证书的学历教育学生;
(六)各科成绩一次通过并且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七)个人的学习经验及心路历程能激励与帮助更多的学生,为大家树立良好的学习榜样。
(八)被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在我学习中心学习期间具备以下条件中任一项内容的具有优先评选资格:
1. 在籍期间被评选为优秀学生
2. 对现代远程教育及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被采纳,推动现代远程教育的发展;
3. 在社会实践中有突出表现并做出一定成绩;能将所学知识充分应用到本职工作中,对提高工作绩效起到显著的促进作用;
4. 获得发明创造成果奖项或专利;
5. 积极参加科技推广或承担单位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成绩;
6. 获得县级及县级以上党委或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包括优秀党员、优秀成果奖(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杰出青年等;
7. 有其他突出成绩和良好表现。
三、评选程序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应先由各班进行综合评议并在毕业生资格审核合格后,将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名单上报学习中心。
(二)由学习中心组织填写《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要求学生认真填写推荐表中“学习感悟”栏目,介绍自己的求学历程、学习所得和感人事迹等内容。
(三)由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对上报的优秀毕业生进行审核批准,如有不符合条件者,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查实情况并撤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对于获得优秀毕业生者,经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后上网公布,颁发荣誉证书。
四、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填写说明
(一)个人履历: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学号、照片(近期2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和生活照若干)、入学批次、学习层次、专业、从业经历、现任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二) 学习感悟:主要介绍优秀毕业生的求学历程、感人事迹、学成毕业后在社会实践中的突出表现及学习中心在其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学生自己填写)。重点表现学生的学习经历和感悟,突出学习改变人生这一主题,抒写真情实感,形式以记叙文和散文为主(诗歌除外)题目自拟,篇幅以800—2000字为宜,内容应紧密联系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晰、语言通顺、真实原创。
请各班班主任见本通知后能迅速申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收集整理填写,请于2021年7月10日之前将《优秀毕业生信息汇总表》和《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电子版提交至学习中心;纸质版于7月18日前邮寄至学习中心。
联系人:
白老师 18192327217
程老师 18066508773
特此通知!
西安交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
西安管理营销学习中心(学院代章)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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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电话:029-86693373 学院地址:西安市航天基地航天大道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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